星期六, 2月 02, 2008

香港寒冷的一天

「黑鮑門」事件已擾攘數天,本來我不想在此說甚麼,以免有拾人牙慧之議。可是今早突如其來的消息,令我覺得真的不得不提:

藝人淫照4人仍被拘 (明報)
02月 02日 星期六 01:45PM

涉嫌與藝人網上淫穢照流傳的案件有關的3男1女,凌晨被捕後,目前仍被警方扣查。

警務處長鄧竟成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,警方凌晨再拘捕多3男1女,他們涉嫌藏有藝人不雅及淫穢照,可供作發布用途。被捕人士年齡29至31歲,全部是朋友關係,但相信他們和較早時同案中被捕的一名29歲男子不相識。

警方是透過市民舉報拘捕該3男1女,警方目前正積極進行調查,檢視資料,但暫時未落案起訴他們。警方稱,被捕4人未必就是淫穢照的源頭。

鄧竟成說,即使是藏有一張不雅照,亦可能犯法,呼籲市民,不要接觸這些照片,以免觸犯法例。

而警方亦正同境外的機關合作,剷除這些不雅及淫穢照。


Well......不是有報導指涉嫌藏有藝人淫照電腦是不能上網嗎?請問鄧竟成,他們應該怎樣發布?用USB手指嗎?應該當中有傳閱給他們的媒介吧?不調查發布媒介,卻先拘捕「卒仔」,這不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嗎?

再者,警方是以「涉嫌藏有藝人不雅及淫穢照,可供作發布用途」為由拘捕該3男1女。不是有所謂「有合理懷疑」嗎?單憑「可供作發布用途」便可入罪,那為何不搜查陳冠希的電腦,看看其電腦是否「藏有不雅物品,可供作發布用途」?他不是始作俑者嗎?

之前有人被拘捕還可以說因為他的確「涉嫌發布淫照」,但這次則是赤裸裸地向世人展示何謂「選擇性執法」,還不計有人以「移花接木」為由報案有「報假案」、「阻差辦公」、「濫用警力」之嫌。「50年不變」嗎?只10年時間,香港長久以來的法治精神就這樣被左共傀儡政權給毀掉了!


今日,不論香港的天氣,以至香港的未來,都是寒冷的一天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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