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2月 31, 2006

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

這是人應有的行為嗎?
北韓人吃人肉只是旱災嚴重
可大陸人呢?

真是人傑地靈呢......
難怪現在大陸喱是這副德性......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IlrnY1H8_Bg

[傑出華人系列]中國遊客劣行驚全球 敲爛羅浮宮玻璃金字塔

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cfm?iss_id=20061228&sec_id=15335&subsec_id=15336&art_id=6661141


中 國 遊 客 劣 行 驚 全 球
敲 爛 羅 浮 宮 玻 璃 金 字 塔

在 梵 蒂 岡 堂 外 蹲 在 地 上 用 樽 蓋 喝 白 酒 、 遊 巴 黎 羅 浮 宮 竟 然 敲 爛 玻 璃 金 字 塔 ...... 內 地 人 出 國 旅 遊 時 , 種 種 不 文 明 的 劣 行 , 不 但 令 人 髮 指 , 更 無 遠 弗 屆 , 惡 名 傳 遍 世 界 各 地 , 遭 中 外 旅 遊 界 人 士 齊 聲 聲 討 。 但 國 家 旅 遊 局 有 關 人 士 無 奈 說 , 文 明 質 素 屬 精 神 領 域 , 只 能 用 宣 傳 和 育 方 式 改 善 。



「 簡 直 恐 怖 ! 」 港 人 領 隊 呂 小 姐 早 前 帶 一 批 內 地 人 去 巴 黎 , 她 對 記 者 稱 , 他 們 遊 羅 浮 宮 竟 然 用 手 敲 爛 玻 璃 金 字 塔 ! 在 五 星 級 酒 店 餐 廳 用 餐 , 自 己 不 懂 法 語 , 竟 然 強 行 拉 侍 應 出 來 跟 繙 譯 溝 通 ; 而 更 離 譜 的 , 是 自 己 遲 到 , 看 見 團 隊 欲 開 車 離 開 時 , 竟 狂 扯 女 導 遊 頭 髮 。


蹲 在 梵 蒂 岡 堂 外 飲 酒


「 我 那 天 在 梵 蒂 岡 四 周 尋 找 兩 個 客 人 , 突 然 看 到 一 班 老 外 正 好 奇 地 圍 一 些 東 西 在 拍 照 。 我 上 前 一 看 , 天 啊 ! 我 的 媽 呀 ! 兩 名 客 人 竟 蹲 在 堂 外 , 捲 起 褲 腳 , 拿 汽 水 蓋 喝 起 白 酒 來 ...... 」 經 常 帶 商 務 團 出 訪 歐 洲 的 內 地 導 遊 小 林 對 本 報 稱 , 客 人 丟 人 的 行 為 令 她 差 點 暈 了 過 去 。
目 前 , 內 地 人 可 出 外 旅 遊 國 家 或 地 區 超 過 20 個 , 每 年 出 境 旅 遊 資 金 逾 千 億 美 元 。 臨 近 元 旦 和 春 節 , 各 國 歡 迎 出 手 豪 爽 的 內 地 遊 客 的 同 時 , 亦 只 好 容 忍 其 不 文 明 舉 止 。


半 夜 在 酒 店 大 堂 練 太 極

據 《 北 京 晨 報 》 引 述 內 地 康 輝 旅 行 社 領 隊 孟 欣 說 , 在 新 加 坡 等 地 , 入 住 的 酒 店 指 明 自 助 餐 中 的 乳 酪 和 水 果 可 以 隨 便 取 走 , 內 地 團 友 便 拚 命 狂 掃 , 所 以 酒 店 劃 設 了 中 國 人 用 餐 區 。
導 遊 李 東 莉 一 次 帶 團 飛 泰 國 , 客 機 上 竟 罕 見 地 用 中 文 廣 播 : 「 各 位 乘 客 , 耳 機 是 不 能 過 泰 國 海 關 的 。 」 隔 一 會 又 來 : 「 請 不 要 把 機 上 毛 氈 帶 下 去 。 」 第 三 次 是 餐 具 。 有 澳 洲 導 遊 亦 試 過 半 夜 4 時 , 全 酒 店 的 人 被 吵 醒 , 下 樓 一 看 , 竟 然 見 十 多 位 老 人 在 大 堂 練 太 極 , 酒 店 人 員 還 以 為 是 中 國 人 在 示 威 抗 議 , 竟 然 報 警 。
本 報 記 者


中 國 遊 客 在 境 外 的 不 文 明 行 為

梵 蒂 岡 : 在 堂 外 蹲 在 地 上 , 用 汽 水 蓋 喝 起 自 攜 的 白 酒 來
香   港 : 讓 小 朋 友 在 士 尼 的 花 盆 等 地 方 隨 處 大 小 便
英   國 : 遊 大 英 博 物 館 時 粗 魯 觸 碰 展 品 , 並 亂 拋 垃 圾
澳   洲 : 半 夜 在 酒 店 大 堂 內 練 太 極
莫 斯 科 : 不 肯 付 領 隊 小 費 , 在 飯 店 內 公 然 大 打 出 手
歐   洲 : 被 形 容 為 暴 發 戶 , 買 一 包 香 煙 也 用 500 歐 元 大 鈔
新 加 坡 : 在 酒 店 吃 自 助 餐 時 將 可 取 走 的 食 物 全 掃 光
泰   國 : 拿 走 客 機 上 的 耳 機 、 毛 氈 等 ; 海 邊 餐 廳 用 餐 , 男 子 當 眾 換 泳 褲 , 女 子 脫 剩 內 衣 暢 泳
法   國 : 羅 浮 宮 禁 止 拍 照 的 油 畫 , 一 樣 照 拍 , 並 大 聲 喧 嘩
資 料 來 源 : 《 北 京 晨 報 》 / 本 報 記 者

心涼......

http://210.177.167.10/cgi-bin/nsrch.cgi?seq=601946

我的心真係涼了一大截


同場加映:真‧香港人 VS 港產土共走狗
http://www16.discuss.com.hk/viewthread.php?tid=3075809&extra=&page=10

星期二, 12月 26, 2006

機會......

http://210.177.167.10/cgi-bin/nsrch.cgi?seq=601407
http://210.177.167.10/cgi-bin/nsrch.cgi?seq=601596

本來對這件保險騙案興趣缺缺的,不過看見這些報導後,我的雙眼當堂閃閃發光......

如果那名日籍空姐返日後將其經歷奔走相告,我會非常高興。

星期日, 12月 24, 2006

續:無言......

上回提到我有同學向某人借了3千多元,給果那人因為無錢還,所以北上深圳當一名脫衣舞孃。

後來這名同學上深圳找她追回那3千多元,結果無功而還。

其後他找一間信譽良好、已持有相關牌照的誇國追數公司代為追討欠款。根據他的一面之詞,該公司的追討流程如下:
1.先寄一封欠債通知書至欠債人家中
2.致電至欠債人家中
3.派人上門進行家訪
4.如前3步也追討欠款不果,追數公司會訴諸法庭。
當中不會有任何暴力及恐嚇成分。而他亦已要求該公司職員承諾不會對該名少女的家人造成困擾。(但是,只其父母知道女兒欠債,不是為他們造成困擾嗎?@.@)

當然,在商言商,追數公司不會白白幫人追債的。據知成功追討欠款後,追數公司會收取欠款中的若干百分比作為手續費。

暫時未知那同學成功追回欠款與否,不過那名少女的家可能會有大地震......



p.s.
想起那少女的的底細的人請看反白字

koei_32@hotmail (如果我無記錯的話)

星期六, 12月 23, 2006

傷人全無歉疚 還說世界不黑不白 大陸新移民咬斷人拇指囚21月

再一次證明大陸喱的低質素不是多讀點「番書」便能改變的。
看着不少劣質大陸人口以專才身分來港,香港的未來一定會......



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cfm?iss_id=20061223&sec_id=4104&subsec_id=12731&art_id=6649201



【本 報 訊 】 擁 有 碩 士 學 位 的 大 陸 新 移 民 , 因 不 肯 在 巴 士 上 摺 起 嬰 兒 車 , 跟 女 車 長 爭 執, 不 僅 推 倒 女 車 長 , 更 將 上 前 勸 阻 的 男 乘 客 拇 指 咬 斷 一 截 , 區 域 法 院 暫 委 法 官 嚴 舜儀 昨 認 為 受 過 高 深 教 育 的 被 告 難 適 應 新 移 民 身 份 問 題 , 巴 士 上 遭 遇 喚 起 了 他 一 直 抑 壓 的 情 緒 及 壓 力 , 惟 他 至 今 仍 毫 無 悔 意 , 判 其 入 獄 21 個 月 , 其 間 須 接 受 心 理 治 療 。
35 歲 的 被 告 武 鵬 對 於 判 刑 並 沒 有 太 大 反 應 , 反 而 其 妻 子 雙 眼 通 紅 , 趕 緊 在 丈 夫 步 進 羈 留 室 前 , 緊 捉 着 丈 夫 的 手 飲 泣 , 要 懲 教 人 員 勸 阻 才 放 手 , 被 告 吐 下 一 句 「 這 個 世 界 真 是 不 黑 不 白 」 , 才 步 進 羈 留 室 。


稱 受 歧 視 買 鹹 蛋 都 貴 5 角
根據 心 理 報 告 , 被 告 處 理 人 際 衝 突 能 力 不 足 , 需 要 接 受 心 理 輔 導 ; 被 告 對 於 犯 案 有 其一 番 見 解 , 他 透 過 辯 方 大 律 師 陸 偉 雄 解 釋 , 由 於 他 是 新 移 民 , 女 車 長 才 這 樣 待 他 ,加 上 事 發 當 日 , 他 須 在 安 頓 好 一 歲 兒 子 後 , 趕 往 見 工 , 但 遭 男 乘 客 阻 撓 , 故 當 時 認為 「 咬 手 指 」 是 唯 一 的 解 決 方 法 。
被 告 在 大 連 出 生 , 曾 留 學 日 本 , 擁 有 經 濟學 碩 士 學 位 , 因 港 人 妻 子 要 求 回 港 定 居 才 來 港 ; 大 律 師 指 , 被 告 自 05 年 10 月 來 港定 居 後 一 直 找 不 到 工 作 , 遂 當 上 住 家 男 人 , 令 他 自 覺 學 無 所 用 , 感 到 挫 敗 , 他 又 不諳 廣 東 話 , 鄰 居 待 他 不 友 善 , 令 他 感 覺 飽 受 歧 視 。 辯 方 又 舉 例 說 , 被 告 往 街 市 買 鹹蛋 , 本 地 人 1.5 元 一 隻 , 他 卻 要 花 2 元 才 買 得 到 。


官 斥 被 告 將 錯 失 歸 咎 社 會


法 官 指 明 白 被 告 屬 高 級 知 識 分 子 , 因 尊 嚴 而 放 不 下 身 段 , 惟 報 告 反 映 出 被 告 夫 婦 對男 乘 客 拇 指 斷 掉 從 無 歉 疚 , 更 說 成 是 環 境 及 社 會 造 成 , 兩 人 只 是 五 十 步 笑 百 步 , 再者 車 長 勸 喻 乘 客 收 好 嬰 兒 車 的 情 況 亦 時 有 發 生 。
事 發 於 今 年 5 月 26 日 , 被 告 於 上 水 太 平 攜 子 登 上 一 部 273A 路 線 九 巴 , 初 不 聽 女 車 長 王 嫦 玲 ( 45 歲 ) 及 男 乘 客 李 鏡 泉 ( 58 歲 ) 勸 喻 摺 起 嬰 兒 車 , 惟 見 女 車 長 不 肯 開 車 , 遂 抱 起 兒 子 收 好 嬰 兒 車 。 行 車 期間 , 被 告 跟 李 發 生 衝 突 , 又 再 度 打 開 嬰 兒 車 , 將 兒 子 放 在 車 上 , 女 車 長 停 車 報 警 ,被 告 欲 跟 其 他 乘 客 轉 乘 另 一 輛 巴 士 , 遭 王 阻 截 , 被 告 兩 度 將 她 摔 跌 , 又 用 手 捉 着 李 , 咬 斷 李 的 拇 指 指 尖 , 斷 指 無 法 駁 回 。
案 件 編 號 : DCCC605/06